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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纠风意见 食品安全风险将定期公布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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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将定期公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纠正庆典活动过滥等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列出了2010年纠风工作十大主要任务,为首的是“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第六条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这项主要任务的内容则是:推动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公布监测结果;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方式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第三条主要任务则要求“坚决纠正庆典、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 其余主要任务分别为:“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乱收费等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继续深化治理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和“继续推进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 此外,《意见》还要求要认真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重组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