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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香居”加盟店停业 会员卡不能通用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8/1 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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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香居”加盟店停业 会员卡不能通用 车站北路420号如今已入驻其他商户。本报记者 丁嘉 摄 郭女士通过本报和市民信箱合作的“市民热线”来电投诉称,自己办过会员卡的五香居快餐简餐连锁车站北路店突然歇业了,其他连锁店却拒绝她用车站北路店的会员卡。经协调五香居表示,已经与原址上新开的面点店协商好,承接原先的顾客,郭女士可在新店继续使用或者以8.8折退卡。 本报记者 陈诗松 读者投诉: 连锁餐厅歇业 其他分店不认会员卡 郭女士告诉记者,这张会员卡是在2011年6月办理的,当时充500元还送100元,不过去年9月起她就没再使用,卡内留下130元左右的余额。今年7月,当她再次前往该店时,却发现原址已不是“五香居”,而变成了其他商店。 通过网络查询,郭女士查到在家不远的广灵四路上也有一家五香居分店。令郭女士没想到的是,到了店里,居然被告知不能用这张会员卡,因为车站北路这家是加盟店,不是直营店,会员卡不通用。“广灵四路老板说,车站北路店在店外贴过纸头说能退卡,我虽然住得不远,可是只有到图书馆的时候才路过,如果不是孩子放假,可能我要到明年甚至几年后才能知道他们搬走了,这个说法实在可笑。” 五香居回应: 加盟店会员卡不通用 记者采访了解到,五香居在上海共有5家分店,记者致电大华分店,兰溪分店等其他分店,店内工作人员均表示会员卡无法通用。理由也都一致:自己是加盟店,不是直营店,所以无法通用。 五香居加盟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加盟店是单店行为,我们只是授权其品牌使用,各店独立核算,所以其经营模式我们不会干涉。” 记者在郭女士的会员卡背后看到,使用说明中有一条写道,“在装备有刷卡系统的五香居餐厅使用长期有效。”对此,12315工商维权热线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不同的加盟店法人不同,确实是加盟商自行经营,但既然会员卡中说明了只要在五香居餐厅都可以使用,那么就应该全店通用。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的赵淑欣律师则表示,不论是不是加盟店,总店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凭身份证花10元钱到工商局查询总店的具体信息,追究责任。”对于会员卡使用说明中的这句话,赵律师还表示写得比较含糊,但如果向五香居起诉,仍然可作为支持证据。 协商方案: 原址新店承接老会员 加盟热线的工作人员之后向记者表示,虽然其他分店不能通用会员卡,但是五香居已经与车站北路原址的新商家协商好,可以在那里办理延用会员卡或是退卡的服务。“原来的地址现在一分为二,一半是卖建材的,还有半家是一个其他品牌的面点店,消费者可以继续到那家店使用会员卡。” 郭女士得知该解决方案后,再次前往车站北路420号,她告诉记者,店里确实可以承接五香居的会员,可以退卡,但是打8.8折,也可以继续消费。郭女士最终决定延用会员卡,直到卡内金额用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