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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府常务会学习食品安全法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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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与水平,4月2日下午,市长吴存荣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安排专门时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会上,市政府有关法律顾问分别从法治意义、制度意义和现实意义等方面阐述了该部法律的立法背景,并结合三鹿奶粉事件等具体事例,讲解了制度建设、食品监管和监管模式上的立法亮点,同时,介绍了《食品安全法》中的政府责任,即监管主体、监管职责、监管程序和监管信息,以及卫生、农业、质检、工商、食药监管等食品安全监管五大部门如何共筑食品安全防护网等。 学习后,吴存荣强调,要从源头上把住食品安全关,让广大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法律学习、多研究思考,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 (王蔚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