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人大常委任茂东建议取消食品安全QS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9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时,建议国务院取消食品安全QS制度。原因在于《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QS制度,政府部门不能乱作为,应该取消。

  任茂东说:“目前,世界上196个国家和地区,只有中国实行QS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等制度,并没有规定QS制度。建议取消的理由是:

  第一,QS制度的实施,给政府形象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本来是企业的问题,由于政府部门给食品贴一个QS标志,向老百姓承诺这个食品是安全的,本来应是公民向企业讨公道的,变成了向政府讨说法。三鹿奶粉事件是最明显的案例。

  第二,给执法滥作为的人找理由,刁难企业。例如,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一个企业老板说,他生产豆腐干的证书拿到了,到年底质检部门查的时候说有不合格的地方。他说企业没有不合格的地方,质检就说,你这个水瓢下面没有QS就不合格,必须整顿。生产豆腐必须用水瓢,但农民在集市上卖的水瓢,哪来的QS?这是故意刁难企业。

  第三,给企业增加负担。一个生产罐头的小作坊,需要申办5个肉制品、豆制品的QS认证,其实工艺、设备都一样。政府部门规定必须申请,申请一个QS证书400元,审查费用2000元。这是明文规定的,还有灰色费用,加起来至少2万元。

  小帖士:“QS”是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QS认证制度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几年前推出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该制度要求,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主要包括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对食品生产实施许可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向社会作出“质量安全”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