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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日期不要“捉迷藏”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7/21 7:36:22  

每次到超市购物时,家住乌鲁木齐市新兴街的刘玉荣老太太总会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可令她费解的是,食品的生产日期总跟她捉迷藏。她买了一袋真空包装的卤鸭,浅黄色的塑料袋上没有找到生产日期,营业员找了好半天后,指着一行模糊的数字告诉她是生产日期。刘玉荣老太太向质监部门投诉说,一些食品的生产日期要么藏在夹缝里,要么躲进边边角角的皱褶处,或者直接写着“见内包装”,许多食品的外包装上生产日期很难找,有的就算标注了却也印刷不清楚,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捉迷藏何时才能彻底消失呢?

  生活中我们都有过刘玉荣老太太的经历。正确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是我国强制性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保障。对于不按标准实施的企业,消费者有权投诉并获得赔偿。我国出台了《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就是对不正确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行为的惩处措施,这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是一件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法律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对消费者来说其安全是第一位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和健康。食品安全一直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生产日期存在的“病症”更使人焦虑。老百姓之所以注重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内在品质,是因为各种造假制劣行为让人瞠目结舌,如“吊白块”米线、有毒咸鱼干、苏丹红海椒面、地沟油……,至今,毒奶粉、毒胶囊的噩梦还萦绕在我们的心头挥之不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怎样才能让普通老百姓走出“问题食品”的阴影,如何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各级政府长期把食品安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现今我们对食品监管的要求,已经超越了打击假冒伪劣、杜绝过期变质等最为原始而低级的层面,上升到了基于精确而严格的元素含量、生产环境等细致指标基础上的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时代。与此同时,老百姓对食品的要求,也不再是食品是否过期、能否吃死人等粗劣要求,而是营养元素含量是否达标、包装以及包装材料是否合乎标准、是否存在有害细菌、重金属超标等严苛要求。这就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仅重任在肩,还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要能站在“以人为本”这个高度来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就不会用不正当手段去谋利。用什么态度对待食品安全,是考验一个企业有没有社会责任感的重要尺度。企业的道德行为对社会道德的影响是深刻的。在国外,企业对社会的作用十分大,企业先进的举动常常会被社会所效法。最近我国学术界专家探讨走出社会道德滑坡困境时,首先谈到的就是企业与社会道德的联系,企业如何承担起建立社会道德的责任?

  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要加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从源头上管理好食品安全的“阀门”,需要政府的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们常说,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莫过于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就是从人最本质的利益出发,关键是食品监管部门有没有把事关老百姓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问题当成一件大事要事来对待,给老百姓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亚心时评

来源:新疆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