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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娃喝长霉爽歪歪后高烧 娃哈哈表歉意拒赔钱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7/14 10: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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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的王先生6月26日给孩子买了一箱娃哈哈爽歪歪饮料。28日,孩子饮用时发现其中一瓶变质,4天后两岁的儿子被诊断为“肠胃感冒”。娃哈哈青岛公司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表示歉意,但拒绝了王先生经济赔偿的要求。 孩子喝长毛“爽歪歪”上吐下泻 7月11日,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联系到了王先生。王先生回忆,出事的这箱娃哈哈爽歪歪是6月26日从城阳河套的一个超市买回来的。当时查看了保质期,今年5月生产。“28号那天,我拿了一瓶给两岁的儿子当零食,没想到孩子喝下去就吐了出来。我下意识检查了孩子手里拿着的饮料瓶,一看里面都发霉了,饮料变成了黑色。”王先生说,自己当即找到了购买饮料的超市。 超市工作人员当时向王先生解释,饮料本身应该没有质量问题,变质的那一瓶可能是运输和储藏的过程中,饮料瓶或者封口出现破裂导致。孩子应该没什么事情。“当时孩子的身体确实也没出现什么问题,于是我就相信了他们的话。”王先生说。 “可四天以后,孩子突然上吐下泻,甚至一度发烧到了39度。”情急之下的王先生,立刻把孩子送到了城阳区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儿科大夫检查后确诊孩子得了肠胃感冒,推测很可能在最近几天吃了不干净的食物或水,并表示这种病有4-5天的潜伏期。听到这样的解释,王先生感到非常生气,他认为孩子这次生病与那瓶变质饮料有直接关系。于是王先生找到了“娃哈哈”,希望对方能给一个说法。 娃哈哈承认产品有问题 随后,娃哈哈派工作人员到王先生家里对变质的“爽歪歪”进行鉴定。王先生说,来鉴定的工作人员看过饮料后当即就承认了奶确实存在问题。“他们还想把问题饮料带走,但是我没有同意。”王先生说,既然承认了奶有问题,就应该对此负责,于是他向娃哈哈售后服务部门提出,赔偿孩子500元医药费的要求。 售后服务部当时并未答应王先生的要求,只表示可以考虑,同时要求王先生写一张书面的索要赔偿材料,称有处理结果会主动联系王先生。但此后,王先生再没接到娃哈哈方面的任何回复。“在此期间我也多次打电话到娃哈哈售后部门,但是他们的工作人员每次都说‘事情还在处理中’。”王先生说,到现在10天过去了,事情依然悬在空中,没有定论。 娃哈哈:对质量问题表示歉意 无法给予经济赔偿 为了了解事情进展,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联系到娃哈哈青岛公司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先生的确是多次向他们反映过“孩子喝下‘黑色饮料’的事情”。事发当时,他们也派了工作人员过去鉴定检查,表示可以给王先生赔一箱饮料。可是王先生却提出要求给予经济赔偿。 “这一点我们比较难接受。”这位工作人员说,作为厂商,王先生提出的索赔要求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公司之前也和王先生沟通联系过,也想和他一起去消保委再做协商解决,但是王先生并没有去的意图,只是坚持索赔。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既然消费者和厂家对问题的解决方案存在分歧,只好选择通过第三方——消保委来协商处理。厂商是很有诚意的。对于这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家表示歉意。 消保委:应由超市向厂家索要赔偿 7月12日上午,记者致电城阳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则最高按照价格一比十的比例进行赔偿。若消费者使用产品后还造成对身体的伤害,赔偿标准还将增加。 消保委称,对于这类事件,消费者应该去超市要求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超市提出索要赔偿标准,然后由超市联系厂方为消费者索要赔偿。如果消费者与超市达不成协议,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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