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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费用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7/12 8:49:08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讨论通过《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流通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但总的看,我国流通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流通网络布局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均衡,产业集中度偏低,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程度不高,流通效率低、成本高问题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提高流通效率、方便群众生活、引导生产发展和促进居民消费,加快推进流通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会议讨论通过《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确保到2015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

  ■ 政策要点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

  (一)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优化城市流通网络布局,增加农村商业网点,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二)推广供应链管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打造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

  (三)提高保障能力。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流通设施。

  (四)推动物联网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建设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五)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流通品牌创新发展。

  (六)规范市场秩序。

  (七)深化改革开放。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提高流通产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支持流通企业“走出去”。

  (八)切实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坚决取缔违规和不合理收费。

  (九)完善支持政策。科学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

  (十)全面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规定。完善流通标准化体系。

  ■ 解读

  “搞活流通 促进消费”

  国家为何在此时出台支持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的出台会起到怎样的效果?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

  “此时出台《意见》,可以降低流通成本,进而促进消费,对于下半年的稳增长有重要意义。”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宋则高兴地说。

  当前,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中国的出口和投资放缓,消费成为稳增长的重要力量。而搞活流通能降低流通成本,促进消费潜力的释放。

  目前中国流通领域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流通网络。但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观念,造成我国流通领域的发展依然滞后于国际水平。

  中国商业联合会的资料显示,2005年以来中国物流总成本占当年GDP的比重一直保持在18%左右,居高不下,而西方发达国家同类指标是8%到10%,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差距明显。

  “社会创造的很大部分财富消耗在流通环节上,这给中国经济造成沉重负担,阻碍经济转型,同时还会推高物价水平,阻碍消费的释放。”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说。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