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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申请获批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7/11 22:0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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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全省第二批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正式批准薛城区为全省第二批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枣庄市唯此一家。
今年初,薛城药监分局向市药监局、省药监局分别递交了《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的自查报告》,并按照创建标准积极准备。省药监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在创建单位申请、市局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评定、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20个县(市、区)为山东省第二批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时间为一年,届时,省药监局将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和评价细则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国家级示范县要求的,将向国家药监局推荐申报;符合省级示范县要求的,确定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
在下步创建工作中,薛城区将按照国家局《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评价细则》要求,逐项对照检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建立区、镇、村三级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经费预算,完善监管网络;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和方法,创新建立独具特色、富有成效、具有一定引领示范效应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创建成功。(吴玉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