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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农机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8/11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序列,把扶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和机具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市农机局作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承办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在全市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一乡一社”的发展目标。到目前为止,市政府已下拨专项资金2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8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院的配套建设。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25个,入社农户达到157户,机具数量512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2台,联合收割机36台,配套机具364台(套)。合作社资产总额达到938.64万元。2009年作业面积达到30.3万亩,其中机耕12.3万亩,机播14.4万亩,机收8万亩。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必将推动我市农机化工作全面快速发展,在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