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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召开第一次会议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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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整顿工作的协调指导,卫生部牵头,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共15个部门组成了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今天,办公室召开第一次会议。卫生部部长陈竺,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主持。陈竺在会上指出,自今年2月6日国办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行动,制订了实施方案,对各项任务已做出具体部署,整顿工作正在有序、有效地推进。同时,整顿工作也存在或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的整顿工作要紧紧围绕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和实施意见具体分工,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切实落实部门和地方的责任。
一是要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要加强对地方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增强各级领导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全国整顿工作形成合力、整体推进。要充分调动县、乡、村、社区、街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于整顿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将由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要继续加大案件和事故查处力度,保持整顿工作的高压态势。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重拳打击,严厉处罚,决不姑息迁就。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整顿办还将在部门设立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再向社会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号码,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案件和事故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应对能力,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三是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研究目前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从制度上、机制上尽快出台措施,消灭监管空白和死角。整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尽快形成制度。对于实际工作需要而现实缺失的制度,要加快制定步伐。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标准建设力度。 四是要在执行整顿任务的同时,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基础建设。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能力,制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通过系统性监测,努力将系统性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加大对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好食品行业组织的作用。 会上,陈啸宏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报告了整顿工作方案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四个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做了讲话,有关部门通报了前一阶段整顿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安排,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讨论了《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陈啸宏在会上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是当前全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府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办公室各成员、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上来,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特别要做好部门和各段整顿工作之间的衔接,密切配合,不留空白。 据介绍,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由卫生部部长陈竺任主任,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任副主任,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纪委纠风室、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法制办、国务院新闻办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整顿办负责协调、督促、评估、考核部门和地方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的情况;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收集、发布、新闻宣传、投诉受理、转办等工作;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等事项。整顿办内部设置了综合联络、简报信息、督查评估、新闻宣传和专家组等5个工作组,来自卫生、农业、海关、工商、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同志和有关专家将参加集中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