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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食物中毒几率高 餐饮单位禁用亚硝酸盐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7/3 16:33:51  

 本报讯 为保证食品健康,国家药监局、卫生部昨日联合发布2012年第10号公告,决定即日起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国家药监局昨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公告内容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的规定,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据了解,亚硝酸盐是一种食品添加剂,用在肉制品的制作中,如香肠、肴肉、腊肉等的生产,可以很好地保持肉制品的亮红色泽,抑制细菌繁殖和增强风味及口感。资料显示亚硝酸盐引发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过量的亚硝酸盐能够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还可使血管扩张血压降低。摄入0.3-0.5克亚硝酸钠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