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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自办食堂实行资质准入制 孩子吃什么家长可监督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6/25 15:3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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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南)本市中小学生在校用餐是否卫生,家长可进行监督。 记者上午从市教委获悉,从6月30日起,本市中小学可以聘请学生家长作为学生就餐义务监督员,或通过家长开放日定期听取意见,接受家长对学校用餐的监督。 按照市教委的通知要求,本市对于学校自办和社会承办的学校食堂,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学校引进社会企业承办食堂要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过公开招标、校长办公会批准,并签订规范的合同。 合同要有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监督和审计的条款,区县教委要对成本核算和饭菜价格进行动态监测。 同时,学校可聘请家长作为学生就餐义务监督员,或通过家长开放日定期听取各方面意见。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计划,各区县要制定学生食堂新建、改扩建和改造规划。对于寄宿制学校,则要求建设规范的学校食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自办食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