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广州控烟修正案通过 公共场合吸烟无须警告即罚50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6/20 9:06:04  

 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根据修正后的新条例,对违法吸烟者将不再“先警告再罚款”,而将直接罚款50元。

  相比已经执行了近两年的条例,修改后的条例只进行了一处修改:删除了“先警告,不听劝告后再罚款”的前置条件,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着的卷烟、雪茄烟、烟斗的,将被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50元的罚款。据悉,修正的条例将报省人大批准后再由市人大公布实施。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人大代表罗京军、王健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黄埔区选出的罗京军因工作调动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萝岗区选出的王健因工作需要调离广州。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罗京军、王健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依法终止;罗京军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后,其所担任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580名。(吴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