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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宣判首起地沟油案件 被告人被处罚金30万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6/8 21:43:22  

中广网北京6月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贵州省第一起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案件,被告人伍远兵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