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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问题食品 送货下乡车辆要佩带标志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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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扈莉 李忠 记者 陈利) 记者19日从广元市工商局获悉,食品批发经营送货下乡已经成为农村食品经营户进货的主要渠道,送货供应量已占农村食品总供应量的85%以上。但另一方面,问题食品也主要来源于流动送货。针对这一情况,我市对农村食品流动送货车辆实行标志管理。
据该市工商局有关部门介绍,凡开展送货的车辆都必须到工商机关备案,由食品批发商持工商营业执照和送货车辆证件填写《食品流动配送车辆登记(备案)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备案后发放统一的《食品送货车标志》,粘贴于车身挡风玻璃前。食品送货经营户确定送货随车责任人,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健康情况、以及对所送的货物进行签字确认等登记备案。食品送货经营户要将经营品种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工商部门建立送货车辆备案档案,实行动态监管,随时可对送货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抽查流动食品配送车辆的商品质量,查经销商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质量认证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