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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签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不自律 贝因美被消协曝光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20  

曾签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不自律 贝因美被消协曝光  

  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公告称,消协调查发现奶粉企业贝因美存在严重的违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在消协的曝光公告中,“商业场所存在严重的违规销售现象”,“产品包装标签规定标注内容不规范、美化产品信息比较普遍。”两大违规问题中,贝因美品牌均有涉及。而贝因美此前曾专门签署过“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行业自律承诺书,承诺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

  孕婴童商务网从公告中发现,贝因美在商业场所存在严重的违规销售现象。公告中称:“主要表现在违规促销行为和违规宣传行为。违规促销行为表现为送赠品、设促销员、降价等形式。《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五条规定:‘对本守则范围的产品,不得进行销售点广告宣传、赠送样品、或在零售一级直接劝诱消费者购买的任何其它推销活动,例如:特别展览、折扣赠券、奖金、特价出售、亏本出售、搭配出售。’”

  消协所调查的商业场所包括,家乐福超市、美廉美超市、华联超市、物美超市、卜峰莲花超市、易初莲花超市、中润超市、北京丽家丽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等。

  消协的调查中还发现,贝因美包装违规较多。《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九条规定:“9.2婴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单位和销售者应保证在每个容器上或在不易脱落的标签上应用相应的语言印上清楚、醒目、易读、易懂的文字说明,说明应包括以下各点:(1)“注意事项”或同类词语;(2)母乳喂养优越性的说明;(3)根据卫生工作者关于产品使用的需要及其正确使用方法的建议所做的说明;(4)对适宜配制的说明,并提醒配制不当对健康的危害。容器或标签不得有婴儿图片或宣传使用婴儿配方食品的图片或文字,但可有容易确定产品是母乳代用品并说明配制方法的图表。不得使用“人乳化”和“母乳化”或类似的术语。”

  来源:慧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