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不断提升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但卫生监督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和监测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呼和浩特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改善解决。
记者在清水河县一所乡村小学看到,该校的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简陋,依然是几十年来一直使用的土灶和大铁锅,师生使用的碗筷没有专门的消毒柜。虽然现在已进入初夏,可是记者看到,厨房里两口大缸里依然放着去年秋天腌制的酸白菜,腌制食品产生的亚硝酸盐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在这样的条件下,食品留样监测、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等规定难以执行。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金科介绍,呼和浩特市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具体岗位,个别学校采取变相承包合作经营等模式对外经营学校食堂,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保障交到了一些不具备条件的经营者手中。部分农村学校、私立学校投入严重不足,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较差,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其次,食品用工具、容器和餐饮具消毒、保洁达不到规范要求,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详细,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不能很好地控制微生物。
另外,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不规范,同时对饮料、调味品等食品原辅料的添加剂使用检查缺失,很难杜绝食品添加剂的滥用、非食用物质的添加。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还不到位,个别从业人员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食品安全操作技能考核不达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张德志告诉记者,从5月16日至8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将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对新开办食堂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灭鼠、灭蟑、灭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是否能够及时调离。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标准等各种安全指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孙炜东告诉记者,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将进一步增强呼和浩特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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