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酒类流通标准起草 规范“年份酒”泛滥等乱象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5/10 21:06:36 |
|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民日前透露,针对我国酒类流通行业假冒伪劣酒、年份酒泛滥,服务不规范,严重损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情况,由商务部立项的《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国内流通行业标准起草工作已于近期正式启动,此标准是关于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的第一部标准。 王民介绍,国内流通行业标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重点是制定酒类企业进入流通行业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条款,生产商与经销商、零售商服务承诺、责任划分、评价指标、社会责任等。同时将制定“年份酒”“原产地追溯”“先行赔付”“名优酒”“文化名酒”“酒文化”“酒类服务”“酒类流通”“酒类品牌”“酒类营销师”等术语。 该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北京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将于2012年11月前完成。目前,已有五粮液、茅台、泸州老窖、青岛啤酒、张裕葡萄酒等企业表示支持标准起草,并愿申请为标准起草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