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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烟伪装成中华销售 四川一团伙因制售假烟被判刑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5/9 20:12:21  

      近日,由成华院提起公诉的生产假冒伪劣卷烟一案获有罪判决,此案的成功办理对维护国家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着重要意义。

  经查:2011年2月底至2011年3月25日,被告人赵海明、张建蓉雇佣被告刘军志、唐云妮、唐单、曹岭、刘银侠、刘越、韩桂侠等人,通过拆解过滤嘴、粘贴改装等方式,将天下秀、黄果树等低档卷烟加工伪造成中华等高档品牌假烟,后由被告人赵海明、张建蓉负责将上述假冒伪劣卷烟予以销售,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根据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卷烟统一批发价格目录》的通知文件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九名被告参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货值金额高达206.5万元。成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信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九名被告人均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被处罚金共计1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