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华安县工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生鲜肉市场监管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5/3 19:16:06 |
|
4月17日,华安县工商局接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厦门)的检验报告称,4份送检的牛肉含水量都达标,标志着该局有效贯彻落实市场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扰乱肉类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能够买到“放心肉”,县工商局从主体准入、重点监管、部门协作、宣传引导四方面入手,构建事前提醒、事中监管、事后引导的全方位管理机制,有效维护了流通环节生鲜肉市场交易秩序。“让群众购买到‘放心肉’,就必须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准入行为。”为此,该局加强对农贸市场和超市业主的培训和教育,深入走访25次,与市场开办者签订承诺书3份,并督促他们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对生鲜肉经营户的日常监管,建立生鲜肉经营者台账,全面落实质量承诺制度,同时鼓励和引导市场开办者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对入市的生鲜肉进行自检,有效预防“注水肉”、“病死肉”流入市场。
该局局长马文峰在专题会议上要求:“在生鲜肉类市场监管上,我们力戒‘一招鲜’,善打‘组合拳’,推行综合巡查,突出监管重点。”该局借助“流动工商所”的契机,采取流动巡查和驻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生鲜肉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生鲜牛肉,实行分类监管,增加巡查的频度。据统计,该局共巡查240户次,4次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生鲜肉市场的监管,针对检查中发现生鲜肉未经相关部门检验检疫的,向市场开办者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并将情况书面报告县食安办。根据群众反映的注水牛肉的问题,该局制定了《关于生鲜肉检验的工作意见》,对市场上销售牛肉进行抽样送检,严厉查处销售注水牛肉违法行为。
据了解,强化多部门协作,形成执法“组合拳”,是此次执法的特色。近日,由县食安办牵头,工商、经贸、卫生、农业、质监等部门以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开展生鲜肉市场的综合整治和执法检查,工商所也与城监、畜牧兽医等部门联合执法3次,实现对生鲜肉从屠宰到销售的全过程监管。与此同时坚强内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调解消费纠纷,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借助媒体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该局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宣传工作做法和成效,曝光违法经营行为,调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共同参与监管,形成全方位社会防御体系。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和引导,发放700多份《食品销售温馨提示书》,对重点经营者个别谈话14人次,提高经营者自律管理意识,从而有效促进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华安县食安办 方敏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