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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严禁中小学校园内小卖部出售食品、饮料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4/29 11:4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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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期,部分省、市的学校相继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昨天市教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重点加强对食堂食品原料来源监管,杜绝地沟油、塑化剂、瘦肉精和注水肉进入食堂,严禁中小学校园内小卖部出售食品、饮料类商品。 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食堂食品原料来源监管,要采取集中统一采购的方式,把住食品原料进货关。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采购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书等证件;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QS认证标志等相关内容;采购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货商索取本批次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学校小卖部的监管,严禁中小学校园内小卖部出售食品、饮料类商品。各高校应对学校超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食品加工与烹调、库房管理、食品留样、食堂卫生、餐(饮)具消毒与保洁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严防重点部位出现漏洞。 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值班制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要按照职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处置不得当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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