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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节水办法:小区净水机不回收尾水 最高罚2万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4/23 19:04:57  

  今年用水缺口达13亿立方米

  本报讯(记者 白冰)针对普遍存在于各小区内的净水机,将出台监管办法。上午,市水务局局长程静作客城市管理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透露,新节水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 

  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办法出台后6个月内到卫生部门备案,净水机须安装尾水回收设备,不回收尾水的将被罚款2千至2万元。 

  小区净水机将按计量收费 不回收尾水最高罚2万 

  有市民反映,卖净水的机器三吨水出一吨水,浪费十分严重。 

  程静针对这一问题表示,小区内“自动售水机”属小型反渗透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一般在3立方米/日左右,产水率一般在30%-50%之间。由于原水回收率较低,大多数浓缩水就地直接排放,造成浪费。 

  据悉,新的《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将于7月1日出台,其中规定“现场制、售饮用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安装尾水回收设施,对尾水进行利用,不得直接排放,并依照本市有关规定向设备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安装的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安装尾水回收设施。” 

  同时,现场制、售饮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未备案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安装尾水回收设施的,由节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拆除,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水务部门将联合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共同对“自动售水机”进行整顿。同时,自来水集团公司将对“自动售水机”单独进行计量,按照纯净水价格每立方米61.68元进行收费。 

  此外,程静表示,新出台的《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对自备井超标用水也有明确要求。 

  若自备水源供水的用水单位超出用水指标,除据实缴纳每吨2.23元的水资源费外,最高超“标”40%以上的部分,将按照水资源费的十五倍标准收取。 

  ●其他亮点 

  清河将建第二再生水厂 

  困扰市民多年的“臭清河”问题,市水务局今年继续出招治理。据悉,今年,清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将完工,届时,清河污水处理厂每天可处理污水55万立方米。 

  此外,同时具有污水处理能力和再生水能力的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今年力争完成立项,明年动工,2015年计划建设完毕。目前,该水厂已基本选址在清河下游地区。 

  ●相关新闻 

  今年用水缺口将达13亿立方米 

  本报讯(记者 白冰)今年,本市用水总量计划控制在37亿立方米以内,比上年增加2.8%。 

  北京还有多少能用的水?今天,程静也给市民交代了一下“家底儿”。本市已经连续13年干旱,每年只有22至24亿立方米的供水量,今年满打满算也只有24亿立方米供水,缺口达到13亿立方米。 

  剩下的用水打哪来?程静说,今年将利用再生水7.5亿立方米,加上河北调水和继续适度超采地下水,可以保障今年的用水量。 

  据悉,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要控制在40亿立方米以内,这将是本市用水红线,不能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