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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氏补园肤宁膏冒充药品 治愈千人说法遭质疑
文章来源:城市信报  更新时间:2010/11/8  

  药品、保健品、保健用品……当一款产品被冠以五花八门的身份时,它的疗效您敢相信吗?11月1日,热心市民刘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自己购买了一款名为孟氏补园肤宁膏的小药膏,“宣传的时候说是药品,可打开说明书却写着‘不能替代药品’。”刘女士说,自己本来指望这款药膏能够治愈自己的疾病,但如今这药膏身份不明,多少让她心里没底……

  对外宣称药品,能让患者康复

  “我是看到宣传广告才来购买这款药膏的,当初在广告上承诺,这药膏能够治疗很多皮肤病,是一款‘中国皮肤病协会推荐用药’。”11月1日,记者见到了刘女士,直到现在,她才发现自己购买的并不是药物,而这药膏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她到现在都搞不明白,“是什么东西我都不敢确定,我还敢用吗?”

  记者通过参考孟氏补园肤宁膏的宣传广告了解到,诚如刘女士所言,该药膏在对外宣传时确实自称药品,并且做出了相关的疗效承诺。在相关的宣传内容中记者看到,孟氏补园肤宁膏自称“针对鳞屑病、鱼鳞病、手足癣、股癣、体癣、圣经性皮炎配伍组方……”能“使皮肤迅速康复后完好如初。”并且指出,使用该药膏“20天至4个月内,患处皮肤和正常皮肤基本一样。”对于该药膏的疗效,更是给出了一组数据,岛城“使用指定药品孟氏补园肤宁膏的患者”多达数千人,有效率高达99.8%。

  “我就是看了宣传才购买这个药膏的。”刘女士称,10月底购买药膏后她满以为自己得到了一剂好药,但当她拆看说明书时却傻了眼。

  说明书上称保健品却没备案

  刘女士购买的是孟氏补园肤宁膏1型,打开说明书,一行小字立刻引起了她的注意,“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药品,而是保健品。”记者通过仔细观看该产品的说明书了解到,所谓的“指定药品”却在说明书上自称为“保健品”,在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中还特别写道:“本品为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

  那么什么是保健品呢?记者了解到,保健品绝不具备药物一样的医疗作用。无论作为食品、药品还是保健品,都应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记者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输入了孟氏补园肤宁膏的批准文号:吉卫健用字[2007]第080号 ,结果显示并无搜索结果。自称保健品的孟氏补园肤宁膏并未在国家药监局备案,孟氏补园肤宁膏自称“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推广上市”实属无稽之谈。

  实际上只是“保健用品”

  为了进一步落实情况,记者以购买者的身份拨打了孟氏补园肤宁膏在青岛的销售电话,在接通电话后工作人员接着宣传起该产品的功效来,“我们这款药膏对手足癣、股癣都有疗效,这个您可以现场咨询。”但当记者问起该产品的身份时,工作人员却支吾起来:“我们的产品不是药品,是一款保健品,正在申请药品。”

  保健用品有何特殊之处呢?目前我国对药品 、保健食品以及医疗器械都有专门的国家标准和批准文号 ,唯独保健用品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统一法规。在保健用品的管理上,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正是因为缺乏一部全国性关于保健用品的法律规范,各地又标准不一,一些保健用品企业开始在全国大肆进行夸大宣传。通过参考全国各地的行政法规可以知道,“保健用品不得涉及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是各地共同的规定。

  11月1日,记者为此专门咨询了吉林省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会调查此事,并表示“非药品确实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对疾病具有治疗作用的产品,如果其本身并非药品,便有夸大宣传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