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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假酒利润堪比贩毒 飞天茅台制假成本仅170元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7/18 9: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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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供销“专业化”分工 高档假酒以假乱真 “王子”冒充“茅台”、“尖庄”冒充“五粮液”、“赖茅”冒充“红花郎”……针对以次充好的假酒市场泛滥,柳州警方大力打击造假案。仅2011年上半年,柳州警方就先后查获数起假酒案,案值超过2000万元。《经济参考报》记者深入采访时,警方办案人员认为:当前制假造假者充分利用网络和现代物流便利,造假水平足以乱真,给假酒查处带来诸多难题,亟待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3个月查获假酒案值超2千万 柳州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陆志清告诉记者,2011年以来,柳州市警方已查获假酒案多起,案值超过2000万元。 细数今年以来柳州市公安局破获的假酒案,件件数额巨大、触目惊心: 今年1月24日,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在市区出租房内捣毁2个加工名牌假酒作坊,查处9个存放假酒仓库,缴获五粮液、茅台等假冒名酒700余件,缴获加工制作假酒的商标、包装盒500多箱及造假工具2套,抓获嫌疑人2人,此案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经过对“1·24”特大制售假酒案主犯郑炳雄进行审讯后,警方迅速发现线索。3月24日,公安局特警支队在城乡结合部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海军,捣毁加工名牌假酒工厂1个,查获存放假酒仓库1间,缴获假冒五粮液、茅台、红花郎等成品假冒名酒180余件,半成品150余件,以及假冒商标、包装盒一批、制假工具1套,涉案金额近200万元。 进一步侦查后,警方发现王海军团伙的制假原料是通过物流快运方式从南宁发往柳州。4月3日,警方在南宁市高新区科德路的大岭村端掉1个制假工厂和2个仓库,缴获假冒五粮液、假冒红花郎、假冒剑南春330余箱及外包装上万套,制假工具2套,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抓获周建新等两名涉案人员。 犯罪嫌疑人周建新交代,批发的外包装销往南宁、玉林、百色、柳州等地。据此判断,除柳州以外,广西一些地市还存在假酒工厂。他说:“2008年就开始从浙江、广东一带购多种畅销酒的外包装,并利用这些外包装制造假酒,然后转手批发获利。经查,周某从2008年开始制售假冒名酒,仅2011年3月就销售假冒名酒商标、外包装盒500多套,非法获利20多万元。” 高档假酒造假呈现四大趋势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从目前查办的案件来看,涉及酒类造假的犯罪分子有“四个不造假”:“不够高档的白酒不造假,销量不够大的白酒不造假,防伪标志破解不了的不造假,不能获取暴利的不造假。” 柳州市公安局长胡明朗详细勾勒了当前高档假酒造假的四大趋势: 一是产供销分离。现代物流越来越发达,民间快递公司不断壮大为制假者造假原料“全国采购”提供了便利,产供销环节已实现“专业化”分工。 犯罪嫌疑人郑炳雄告诉记者,他制造假酒的酒瓶是从海南快递过来的,那里有人专业收酒店用剩的空瓶;假酒的外包装是从浙江快递来的,那里有专门仿冒名酒外包装的厂商;而自己只需要请人灌制假酒,包装好即可,销售环节批发市场批发即可。 作为造假酒“后起之秀”的王海军同样是采取“产供销分离”的方式,从南宁周建新处购买高档白酒的假商标、从福建、浙江一带购买假酒瓶,然后请人用低档酒罐装,冒充高档白酒销售。 二是“就地造假”、“就地销售”。由于假酒的市场需求量大,大多数假酒制造者均是就地造假就地销售。根据柳州近期查获的案件,发现这些假酒均是就地销售,一些造假者的仓库就设在批发市场附近,中间环节少,销售速度相当快,致使打击假酒犯罪无法毕其功于一役。 三是低档酒假冒高档酒。纵观这几起假酒案,制造假酒已告别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用工业酒精勾兑的时代,大多用口味接近、价格相对低廉的白酒直接灌装至回收来高档白酒的酒瓶内,再用假冒高档名酒礼盒重新包装后拿到市面上销售,避免了喝酒丧命的事件发生。犯罪分子交代,他们一般用茅台王子酒造茅台酒,用尖庄、浏阳河酒造五粮液,用赖茅造红花郎酒。 王海军坦言:“我绝对不会用工业酒精勾兑高档酒,我没有这个技术,而且危险性很大,我要确保酒卖出去,不管谁喝下去,都不会造成生命危险。即使出事,我也不会被判重刑。” 四是造假水平日益提升。王海军对自己的造假“工艺”非常“自豪”地说:“我们制造的酒和真酒放在一起基本上没什么区别。” 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丁迎告诉记者,除了用口味相近、相对低档的真酒勾兑高档酒让八成以上的喝酒者无法感知差别以外,犯罪分子整套的防伪外包装会让人相信这是真酒。 特警支队副支队长郑卫民说:“你打包装上的查验电话,对方会告诉你这就是什么时候什么厂生产的,会提示是真酒,‘请您放心饮用’。除了企业的品酒师,其他人员根本无法分辨。” 查处假酒犯罪面临多重难题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一线办案人员均认为,假高档白酒泛滥已是人所共知,但面临猖獗的制假销假行为,部门查处面临多重难题。 首先是判断造假渠道很难,难以查处“上家”和“下家”。由于当前制造假酒各环节已实现专业化,各环节上家和下家只需电话联系、网上银行或者银行转账付款、物流公司发货,上下线之间一般都不认识也根本无须见面,致使警方难以对上下游造假售假链条进行有效打击,被警方斩断的利益链条很快又因为供求关系重新连上,致使无法根除制假售假。 其次是造假行为以及造假金额难以认定。 丁迎告诉记者:“现在基本都是用低档白酒作为假冒高档酒的原料,如果送质检部门检验,每瓶酒要花上百元的鉴定费,目前我们查获的假酒有近千批次,给质检的检验费就要数万元,而且还无法满足检察院送交法院的起诉要求,还必须证明一定是假冒的高档白酒。形成证据链很难。”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如已经查处的郑炳雄造假超过2年时间,但却一口咬定自己刚刚开始造假。大量已经流入市场的假酒,难以认定。“最终的犯罪金额法院能认定三分之一到一半,作为量刑标准,就很不错了。” 第三,高档白酒生产厂家对查办假酒态度模糊。 多位办案民警反映,在查获假酒之后,一些厂家由于担心自身形象,对查处造假行为态度模糊,他们认为,查出市场上有较大量的假酒对自身销售也不利。 一位熟悉内情的办案民警表示:“尽管这些厂家打假队伍很专业,也很庞大,而且人员东奔西跑,也非常劳累,但厂家打假队伍却不愿意向我们透露更多的制假造假线索,甚至不愿意透露更多辨识假酒的办法,这就导致我们的办案过程面临不小的难题。” 第四、“分工协作”导致对不同犯罪分子量刑较轻。 当前流行的制造假酒方式一般不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很大伤害。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制造假酒一般是按照“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刑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罚,其量刑难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致使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郑卫民说:“只要喝不死人,这些人就知道事情不严重,就没有什么畏惧心。”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建议:一是高档白酒生产企业应尽快将防伪标志进行升级换代,二是尽快将升级换代后的鉴别方式,向更广泛的消费者传授,三是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树立正确的高档酒消费观念。 “宁让人喝假酒,也不能损害品牌信誉”的荒唐逻辑 同一类型的低档酒,直接灌装之后充当高档酒,这几乎成为酒类造假行业中公认的手段。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厂家也好、专业的打假队伍也好,总是在强调高档酒的各种防伪措施,而不愿意向消费者普及高档酒酒品、酒味、口感等更为专业的辨伪知识。 采访中,公安系统一位办案人员向记者透露了企业的两难心态———如果将辨伪知识传递给普通消费者,就必然会产生这样一种结果:消费者突然发现,平时自己喝到的高档白酒中,竟然存在着大量滥竽充数的情况,会沉重打击消费者对品牌高档白酒的信心,严重损害品牌白酒苦心孤诣建立起来的各种渠道、网络、品牌店;然而,如果不能把这些知识传递给消费者,消费者往往又会持续陷入品牌高档“假酒”的泥潭中。 公安局的办案人员表示,就品牌高档白酒而言,企业的一般心态竟然是:宁可让消费者常年喝假酒,也不能损害品牌高档白酒的信誉度。 在这种荒唐的逻辑下,所谓的品酒师、辨伪师,他们所掌握的神秘辨伪技术,不仅不能用于帮助品牌白酒逃避造假和免遭质疑,反而成为大量假酒充斥市场的“技术瓶颈”。 “从我们多年来打击假酒产业的经历来看,无论防伪标志做得多漂亮、条形码、客服电话做得多到位,查获的假酒总能让高档白酒有一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扼腕之痛,究其原因,当是高档白酒始终缺少‘俯身向下’、‘扪心自问’的道德感,不愿意将本来并不神秘的品酒‘秘诀’传授给广大消费者。” 这就仿佛是金庸小说中的武林高手的“绝世秘籍”,由于没有得到更多的传人,只学到一招半式的传人行走江湖时,只能过着一年不如用一年的日子。 高档白酒的“神秘标签”成为“辨伪鸿沟”,表面上看短期内受伤害的是众多消费者,从长远上看,生产白酒的品牌企业最终会受到市场的否认和质疑,“鸿沟”划出的不是天边美丽的彩虹,而是企业永远的伤痛。 犯罪嫌疑人:对自己造假“工艺”非常“自豪” 包括茅台、五粮液、郎酒等高档白酒假酒犯罪猖獗,大量充斥市场,而这些假酒又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如何流入市场的?《经济参考报》记者深入办案一线,与刚刚被查获的制售假酒的犯罪分子“面对面”,从而摸清了整个制假售假的“黑色产业链”。 造假日益“专业化”原料采购“同宗血缘” 现代物流越来越发达,民间快递公司不断壮大为制假者造假原料“全国采购”提供了便利,产供销环节已实现“专业化”分工。 犯罪嫌疑人郑炳雄告诉记者,他制造假酒的酒瓶是从海南快递过来的,那里有人专业收酒店用剩的空瓶;假酒的外包装是从浙江快递来的,那里有专门仿冒名酒外包装的厂商;而自己只需要请人灌制假酒,包装好即可。 犯罪嫌疑人王海军说,五粮液的酒瓶一般是15元一个,茅台酒瓶20元一个,红花郎的酒瓶10元一个,而带防伪的外包装的一般是300元左右一套(12个)。 “我一个小时能做2件(每件6瓶)假酒。”王海军坦言,有了收购来的空瓶、高仿真的外包装、足以乱真的防伪标识,造假酒变成了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有了郑炳雄、王海军这样的制造假酒的人,制造和销售假酒外包装也成为一个赚钱的行当。4月3日被柳州警方抓获的周建新是专业批发假酒外包装的,他从浙江和广东购得这些成套的外包装后,又批发给广西各地制造假酒的人,从中获取高额利润。 周建新说,他原来是收废旧品的,后来发现同行从酒店或者居民手里收购名酒酒瓶,而且又不断有人找他“高价”收购名酒酒瓶,得知收购这些名酒酒瓶的人是用来制造生产假酒的,他动了心思。 知道这个“发财”的途径之后,周建新到物流公司去“暗查”,发现这些货是从浙江、广东发过来的,他偷偷记下了发货商的电话号码。经过联系,周建新发现假酒的成套外包装很全,每一个名酒的外包装都是配套卖的,从酒瓶到酒瓶盖、主商标、副商标、包装绳、封口胶、酒盒、防伪标志、条形码、合格证等等。就这样,从2008年开始,周建新开始在南宁专业做制作假酒和销售假酒外包装的生意。 名酒的市场需求不小,有了比市场上价格低很多的“名酒”,销路已经不愁,只要拿到批发市场批发即可。大部分的假冒酒均是在本地销售,一些造假者为方便给市场供货,就在临近市场的地方租房做仓库。 假冒高档白酒足以乱真 非专业人士无法分辨 提起假酒,在很多人印象中是用酒精勾兑的方式制造假酒,人喝了以后不但会伤身害体,甚至会夺人性命。而柳州警方打掉的这些制造假酒团伙,是直接将价格低的酒灌装到茅台、五粮液、红花郎、剑南春、泸州老窖等市场上好销的名酒的空酒瓶子里,不用勾兑。 王海军告诉记者,茅台酒是用茅台王子酒来灌装的;五粮液酒是用浏阳河酒来灌装的;剑南春酒是用绵竹大曲来灌装的;十年红花郎酒是用赖茅酒来灌装的,十五年红花郎酒是用茅浆窖这种酒来灌装的;泸州老窖酒是用绵竹大曲来灌装的……“因为这些价格较低的酒和相对应高档酒口感很相似,一般人喝不出区别。” 在造假过程中,他们用漏斗等简易工具,直接把购买来的酒用漏斗灌进名酒的空瓶子里,然后用假的酒瓶盖封口,接着用白乳胶将商标和防伪标识贴好,套瓶套,拴红绳,再装进盒子里,然后装箱,再在包装箱外面打好了生产日期。 王海军说,他们不光对外包装上的细节非常注重,一些消费者平时鉴别真假时特别关注的地方,也是他们最需特殊处理的环节。比如套在瓶身上的瓶盖,进货的时候是连在一起的,已经固定好的,一般消费者只是注意这个接口处,没有想到它是直接套上去的。而且酒的包装上刻有“合格”“验讫”等字样的印章。包装箱里面有一张合格证,验证防伪的电话等等,甚至有些酒还配送紫外线电筒,这些足以提高假酒的真实度,在一定程度上蒙蔽了消费者的眼睛。 “我们制造的酒和真酒放在一起基本上没什么区别。”王海军对自己的造假“工艺”非常“自豪”。他说,除了用口味相近、相对低档的真酒勾兑高档酒让八成以上的喝酒者无法感知差别以外,他们整套的防伪外包装会让人相信这是真酒,“你打包装上的查验电话,对方会告诉你这就是什么时候什么厂生产的,会提示是真酒,‘请您放心饮用’。” 造假利润“堪比贩毒”处罚力度微乎其微 假酒市场需求巨大。犯罪嫌疑人告诉记者,如果是按市场价格买了一瓶实为低档酒的假冒高档酒,那确实是亏了,但现在有些市民冲着便宜的价格知假买假,他们是买来送礼的。因为外包装一般人辨别不出,再说说不定收礼的又转手拿去送人,待到真正开瓶喝时,谁也分不清这瓶酒是谁送的? 到底一瓶假酒的成本是多少呢?王海军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一瓶假冒500毫升、53°的飞天茅台酒,其酒瓶价为2元(小工厂生产的假冒酒瓶)至15元(回收旧的真酒瓶)左右,充灌的茅台王子酒的价格为100元左右,全套外包装的成本50元,加起来总成本不超过170元。”而把假酒批发出去可以卖到250元至300多元,然后在市场里层层加价,最终有很多消费者会以1480元左右的正品价格购得这样的假酒。“总之,越是售价高的名酒,所赚的利润会更高。”王海军说。 比较一下名酒的市场价格:500毫升、53°飞天茅台酒1480元,500毫升、52°五粮液968元,500毫升、53°的水晶水井坊605元,500毫升、53°的十五年红花郎868元等等。而王海军制造出来的假冒酒的成本大约为:500毫升、52°剑南春50元/瓶,500毫升、53°的飞天茅台酒160元/瓶,500毫升、53°的十五年红花郎100元/瓶。 王海军说:“我做的高档酒都是买真酒来装的,质量绝对保证,包装也是买高价的,不会去损害高档酒酒厂的声誉和名牌,成本低了是做不了的。”王海军的言下之意是一些制假者采用价格更低廉的材料造假酒,以牟取更大的利润。 假酒和真酒之间存在这么多的差价,难怪这些人铤而走险。在记者采访的这些犯罪嫌疑人中,他们普遍认为自己造的酒喝不死人,情况不会太严重。王海军直到进了看守所,才知道自己的造假行为是犯罪。 据了解,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制造假酒一般是按照“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刑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罚,其量刑难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致使犯罪分子有恃无恐。(记者 何丰伦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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