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有媒体报道广西那坡县有学校将学生3元钱的营养改善补助用于购买营养品,供货商可从3元补助中赚取1元。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李清先称,一元差额不只是利润,还包括运费、搬运费、汽油费等多项支出。
广西自治区教育厅调查组人员在对媒体报道情况核查后称,报道中提到的“壮壮原生态水牛奶”和“光明酸益乳”在那坡县均由“莎浓羊奶”经销商代理。由于流通、管理、人员经费、税金等成本,“壮壮原生态水牛奶”在南宁市的批发价为2元/杯,在那坡县零售价为3.2元/杯,配送到学校的批发价为3元/杯;“光明酸益乳”在上海的批发价为1.25元/盒,在那坡零售价为2.2元/盒,配送到学校的批发价为2元/盒。
调查人员称,“壮壮水牛奶”从南宁发货到那坡“莎浓羊奶”经销商处,有374公里路程,配送至当地平孟镇,还有76公里,从平孟镇到弄汤小学还有15公里,共465公里的运程中,运费、装卸搬运费等支出使得供货商增加0.7至0.8元/杯的成本,利润约0.25元/杯。
李清先称,偏远农村物价贵,那1块钱除了利润之外,还有运费、装卸费等,而国家给的补助是3元,学生吃到嘴里的确实不到3元。为了保证每分钱都能吃进“肚子”,教育厅要求各试点县对没有食堂的学校进行统一采购,尽量压低价格。
李清先说,教育厅和财政厅针对补助问题,要求各县把补助的每一分钱都“吃进学生肚子里”,不能将钱用于建设食堂,以及给食堂员工发工资。
李清先表示,广西现已筹措10亿元专项资金,建设农村学校食堂,确保营养餐“全部吃进学生肚子里”。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拨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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