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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两超市入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店”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4/6 8:29:27  

获评须配备食品安全员、专业技术人员、仪器,必须建立电子式进货台账等

  羊城晚报江门讯 近日,江门市大昌、益华两家超市被广东省工商局评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

  据江门市工商局蓬江分局相关的负责人介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除要符合32项基本要求以外,还要符合食品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应当配备食品安全员、专业技术人员、仪器和设备,对购进的食品进行质量检测、验收,并且必须建立电子式进货台账。

  蓬江工商分局经济检查股负责人陈章忠说:“由于食品安全示范点的创建标准有32项,相对来说他们在履行食品安全义务、落实食品进货检查、质量管理、退市制度、管理服务等方面也是比较规范和严格的。因此对消费者来说,可以买到较为放心的商品,享受较为舒适的购货环境和优质服务。”   

  据了解,目前江门市大中型超市已经全部建立了进货查验制度、退市制度。

  (周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