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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戴高帽 祖传速效等夸大命名已被叫停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4/6 8:21:21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出台《保健食品命名指南》,规定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虚假性、夸大性、绝对化或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等。4月4日,记者走访南宁多家药店了解到,依然有部分保健品名称标注不合规定。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实施表明国家将大力整顿保健品行业,预计将有一大批不合规范的产品要改名、换包装。

 

保健品命名戴上“紧箍咒”

根据《规定》和《指南》,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虚假性词意,如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名称中含有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溢美之词的。夸大性词意,如:宝、灵、精、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绝对化词意,如:最、第一、全面、全方位、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

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如:处方、复方、药、医、治疗、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各种疾病名称等。人名,包括医学名人,如:华佗、扁鹊、张仲景、李时珍等。地名,包括中华、中国、华夏等。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如:纳米、基因、太空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性、神、仙、神丹等。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如:脑、眼、心等。超范围声称产品功能,如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不能命名为补血或改善营养性贫血。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

 

部分保健品仍在玩概念

4月4日,记者走访南宁多家药品连锁店及保健品门店发现,一些大型或连锁药店内销售的保健食品命名多符合国家规定,但依然有个别药店销售的保健品命名不符合规定,促销员讲解时仍在使用违规词语。这些药店的销售人员表示并不知道新规,店里也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在金牛桥市场附近的两家药店内,补血和减肥的保健品占了很大的比重。一家药店的显眼位置,摆放着一款名为“精宝胶囊”的保健品,而“精”、“宝”字眼都已属于新规里明确的禁语。另一家药店货架上贴着的“店长推荐”促销牌上,“排毒”、“清火”等带有误导性的词语比比皆是。走访中,记者见到不少维生素都在前面加上了“天然”二字,随手拿起一瓶“天然维生素E”,发现其主要原料中标注着含有硬脂酸镁、羧甲淀粉钠等化学合成原料。而《保健品命名指南》中规定,产品使用化学合成原料而标注“天然”字样,属于违规。

在桂景路上一家连锁药店里,记者看到多款以“冬虫夏草”命名的保健品,价格在100~300元不等。“现在冬虫夏草每公斤都卖到几十万元了,为什么你们一盒保健品只卖100多元?”见记者提出疑问,店员只是语焉不详说了句“肯定含有虫草就是了”。

“两个以上原料组成的产品,不得以部分原料命名或擅自简写命名。”《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中的这条规定,也将堵住不少“打擦边球”保健品的命名漏洞。

违规产品将受到清查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规定,《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那么,目前这么多与新规不符的产品是否都要改名、换包装?

4月5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负责人告诉记者,保健食品以前审批是在卫生局,后来审批职能转到食药监局。新规实施后,企业难再报批“天然”、“祖传”等用语的保健品名称,如果是以前卫生部门已经审批通过的产品,可以用原先的名称,等批号到期后另议。

“国家出台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内保健食品的科学命名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表示,食药监部门之前曾对南宁本地保健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夸大宣传的现象。但在市场上,确实发现有部分外地企业为了谋利,使用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失实用语过分夸大保健食品的功能,同时还刻意模糊保健食品与药品的界限,误导消费者。“我们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南宁保健品市场进行规范清理,对违规产品进行查处、下架处理,也欢迎市民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