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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三农”问题,离了法治真不行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4/5 18:08:08  

9年前,温家宝出任国务院总理伊始,他说:“一想起农民问题,就睡不好觉。”
    9年后的今天,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农业全面丰收,粮食总产量实现了历史罕见的“八连增”,连续5年超万亿斤……解决了639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20万无电地区人口的用电问题,农村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
    农业兴则百业兴,农村稳则天下安。
    3月5日上午11时10分许,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开幕式结束。一走出会场,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慈利县零溪镇象鼻嘴村党支部书记向平华满脸笑容:“从2004年至今,中央已经连续9年发出了9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而总理每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用大篇幅来关注‘三农’,这说明我们的党和政府,是爱民的党和政府。”
    “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对于温总理这句掷地有声的表态,向平华感触颇深。向平华说,当前中国广大农民的各项基本权益能够得以实现,“这要归功于法治力量的保驾护航”。
    立法,涉农法律体系已形成
    在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看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农民、农业、农村的“三农”法律体系已然建立。
    施杰详解说:“首先,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对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村土地、保障农民权利等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其次,依据宪法的指导精神,立法机关又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农业法等专门性法律,并在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物权法、刑法修正案(八)等一般性的法律中对农民和农村问题进行了特殊规定;第三,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教育部等部委也针对土地问题、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民医保问题、农村教育问题分别制定了部委规章;第四,各省、市也针对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从立法层面上看,上至宪法、法律,下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对农民、农业、农村的法律保障体系已较为完整和立体。”施杰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行有效的各类涉农法律已有26部。此外,国务院还制定了近70件农业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法治农”和“依法兴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新农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向平华告诉记者,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在2011年联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下发了文件,各地都积极把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农民以前是怕看病、住不起院,实施‘新农合’后,乡里的卫生所,人总是满满的,农民们都非常珍爱自己的生命。”
    当然,“新农合”并非万能,向平华建议,如遭遇白血病、癌症等一些重大疾病,国家有必要立法形成一套完善的救助机制,“这是当前不少农村贫困重症患者的迫切希望”。
   司法,从严打击涉农犯罪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开展了针对农村合作医疗、粮食补贴、救灾抢险、救济优抚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介绍说,查办这些领域案件,案情所涉及的贪污、贿赂金额一般不大,但这些钱直接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
    博白县是广西的一个养猪大县。2011年初,一些生猪养殖户到该县检察院反映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竣工验收检查组向他们要钱要烟,养殖户不给就不予验收通过。了解这些情况后,张少康立即作出批示——“要从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出发,依法从快查处案件”。
    广西检察机关很快成立办案组。为了取证,办案组在40多天内走遍了博白县25个乡镇,调查了200多名证人,在掌握相关证据后,一举立案查办了该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竣工验收检查组人员涉嫌共同受贿案2件10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人。
    打击涉农犯罪,更深层次的“布局”还在高层——
    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公正高效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各级人民法院要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司法保护的效率,务必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进行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国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力度,保障涉农惠民政策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月28日,公安部、农业部等九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把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作为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突出重点,对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资犯罪,坚持依法快侦快办,集中力量侦破,坚决捣毁制假源头、摧毁售假网络。
    普法,农民法治意识逐步增强
    在法治的支撑下,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气象。天津市北辰区天穆村坐落于北运河畔、京津路旁,是天津乃至华北地区最大的回族聚居区,已有600余年的历史,系回汉共居的大村。
    全国人大代表、天穆村党总支书记穆祥友告诉记者:“几年前,天穆村实施城中村改造,这本是一项民心工程,但终结600年平房史的难度可想而知,各种家庭的内外部矛盾集结在房产上。改造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全民普法,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先锋作用,设立调解委员会,专门化解各家各户的矛盾纠纷,做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穆祥友欣慰地说,农民的觉悟其实并不低,守法意识最终为广大村民带来了福音,天穆村村民的生活也随之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对此,向平华亦有同感:“早些年,农村一些没有孩子的家庭,在路边‘捡’孩子回来养,甚至通过人贩子‘买’孩子。如今,农民们都知道,‘捡’孩子、‘买’孩子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没有小孩的家庭可以从民政部门通过合法的手续领养小孩。”
“法治对于农民生活的影响是深远的。”穆祥友、向平华等代表相信,随着国家对农民普法力度的加大,中国农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