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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监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4/5 18: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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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监局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农产品(11.02,0.32,2.99%)认证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执法监管工作。会同稽查部门积极推行“区域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联动式执法、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综合监管”的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机制。 二是集中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执法活动。拟会同农业、工商等部门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开展以有机产品为重点的食品农产品认证产品监督抽查。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数据库信息的综合利用。 四是创新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认证机构监管、获证产品分类监察、认证咨询机构准入、认证观察员等制度。加强舆情监测,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加强与认证机构协作,建立认证专家咨询委员会。 五是加强认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编制《浙江省合格评定监管手册》,组织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六是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宣传引导。鼓励和引导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等相关认证。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和管理,促进有机产业健康发展。(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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