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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禁烟令鼓励烟民自律 但未放弃对个人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更新时间:2008/4/25  

 5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根据新规,今后在禁烟场所出现吸烟现象,将不对吸烟人罚款,而是要对没有履行好禁烟责任的单位进行处罚,罚款额最高为500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卫生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在禁烟措施实施的开始阶段,我们对个人主要还是劝阻教育,对没有完成禁烟任务的单位进行处罚。”北京市政府法律办公室副主任李灵雁表示,新版禁烟规定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原则上对烟民采取教育为主,不处以罚款。

  在被问及此次禁烟规定中为何对烟民“轻判”时,李灵雁表示,政府曾经设想过对违反规定的烟民处以几百到上千元的罚款,但最终没有这样实施。目前还是本着倡导的原则,鼓励大多数烟民加强自律能力。不过如果实施效果不好,也不排除会在修改地方性法规时,重新考虑个人处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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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馆划不出吸烟区就全面禁烟


  “部分特殊场所的禁烟监管,目前确实存在一定意义上的困难。”在谈到目前北京市一些雪茄吧等以吸烟为主题的经营性场所如何规范时,北京爱卫会专职副主任孙贤理表示,在新版禁烟条例实施之初,将会把此类场所作为特殊情况考虑。

  目前,北京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正在与北京市商务局协商,讨论餐馆禁烟的细则。“细则将会考虑到餐饮行业的经营面积和消费档次,以此来确定禁烟区的比例及监管办法。”孙贤理介绍说,如果是经营面积过小的餐饮场所,无法分割出专门的吸烟区时,就将对其实行全面禁烟。

  他表示,现在只是一个过渡性阶段,其他相关细则将会逐一落实,禁烟区面积也将逐步扩大,最终将在2011年完全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达到所有的公共场所全部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