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个人可委托质检部门检测食品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0/1 |
|
权威访谈
质检实验室能否直接为消费者提供检测服务?如何保证实验室结果的准确性?围绕着有关实验室的热点话题,记者日前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司长武津生、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唐英章进行了对话。 ■受托检测出具报告 不会公布食品品牌 记者:现在有一些消费者因为担心食品的安全,希望自己拿食品去检测,质检部门的实验室能为消费者提供检测服务吗? 武津生:可以,但消费者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选择取得授权和资质认定的技术机构或实验室,且其授权和资质认定的范围满足检测要求;二是要与其签订委托检测合同。 记者:但我们也曾听说一些实验室拒绝检测个人提供的食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武津生:之前,一些实验室对个人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确实存在顾虑。在接受个人的检测委托时,实验室有时会无法判定其提供样品的来源,无法确定委托者的意图。如果有人故意提供不合格的食品,甚至在样品中添加不应添加的物质,检测结果可能会被用于不正当竞争。 唐英章:为了保证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于委托检测的产品,我们在出具的报告中只提供检测项目的含量,不会涉及食品的品牌等其他内容,检测数据只对样品负责。 另外,由于检测仪器的设备和耗材成本很高,检测的费用也很高。比如,对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费用就达上千元,对于消费者个人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因此我们不提倡消费者自己拿食品来检测。 记者:但是有消费者会担心食品安全问题,甚至无所适从,消费者该怎么办呢? 武津生:消费者不可能把每一样产品都拿去实验室进行检测,我们提倡消费者更多地利用公共信息来获得消费品安全质量的情况,全国质检系统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实验室误差难避免 严执规定可保准确 记者:不同实验室的检测会不会出现不同结果?实验室的误差是否难以避免? 唐英章:同样是按照规程来操作,不仅仅是不同的实验室对同一项目的检测会出现不同结果,即使是同样的实验室,由不同的人来操作,得到的结果也有可能不一样。因此检测结果允许出现误差,但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这也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记者:怎样才能最大范围地减少误差,使实验室的检测结果经得起考验? 武津生:为了加强管理,质检总局对2000年开始实施的《检验检疫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于去年11月发布了修订后的《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从仪器设备购置和验收、登记和使用、维护和检修、降级和报废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 记者:这个管理办法对仪器老化问题是否作出了规定? 武津生:这个办法要求使用部门建立制度,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对仪器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精度达不到原有要求,但仍可以承担较低精度检测工作的,可降级使用;对超过规定使用寿命,不具有使用价值的,作报废处理。 严格执行规程规定能够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文/新华社记者 朱立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