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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标准碘盐可放心食用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3/19 8:48:17  

  3月15日起,我省把食用盐碘含量向下微调,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老标准的碘盐能否继续食用,省卫生有关专家表示,老标准的碘盐属合格碘盐,可放心食用。

    据了解,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碘缺乏病,贯彻国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根据我省人群碘营养现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我省把食用盐碘含量从35mg/kg(允许波动范围20-50mg/kg)微调为25mg/kg(允许波动范围18-33mg/kg)。新标准碘盐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生产,此前生产的碘盐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产品未注明保质期的可以销售至生产日期之后3年。在一定时期内,我省新老标准的碘盐将同时在市场销售,都属合格碘盐,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