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东坡区药监局立案21起查而不处 “祸”起班子不团结?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0/5/26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以下简称“东坡区药监局”)2009年度立案21起,但未开出一张罚单。东坡区药监局局长陈勇称,这是很低级的错误,反映出办案水平很业余。而东坡区药监局副局长蔺成金则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有人想要这个位置。昨日,由省、市药监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已进驻东坡区药监局,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将查而不处的21起案件改由陈勇主抓,要求15日内办结,并作出处罚决定。

    咋回事:

    立案21起 但未开出一张罚单

    东坡区药监局2009年度立案21起,但未开出一张罚单。刚开始,东坡区药监局内许多人都认为,这些案件迟迟未得到处罚,可能是分管副局长蔺成金之前分管食品,对药品案件不熟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才发现,但凡提及上述案件的最终处理,蔺副局长总会寻找托词将其“束之高阁”。

    5月24日上午,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以下简称“眉山市药监局”)针对此事成立了专门调查组,经初步调查,东坡区药监局2009年立案的21起案件,涉嫌无证经营或违法渠道采购的4件,经药品抽样检验为劣药的18件,并无假药案。立案调查的21起案件均未结案,其中9件案件处于调查取证阶段,12件案件已完成调查终结报告(3件已进入复核程序)。

    局长:

    只查不处 背后是班子不团结

    “这些案件反映出,查办案件的人办案水平很业余。”5月25日,东坡区药监局局长陈勇表示,这21起案件查而不处情况属实。

    “例如万胜镇圣丹堂连锁店六十店采购的青皮、木香、苦杏仁这个案件,在21起案件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为缺乏对方进货的票据等有效证据,形不成证据链,所以无法结案。”陈勇说,“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在现有材料的基础上再有半天的时间就差不多了:找到药店要求提供票据,提供不出来的话你说在哪个地方买的,我直接去就行了。”

    “这种很低级的错误,完全不应该。”陈勇说,“根据以往的经验,小案子里有可能会查出大案子,但是照这样拖下去,取证就很困难,案子就可能‘化’了。”“21起案件至今没及时处理,是全局工作上的失职,按规定,案件查处最长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对案件“只查不处”的深层次原因,陈勇对一家媒体坦言,“是局领导班子之间不团结,致使很多工作很难开展。”

    副局长:

    单位内部矛盾多我也是受害者

    东坡区药监局副局长蔺成金接受采访时一脸苦笑,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我可以保证,我和这些药店没有任何利益关系。”5月25日,按照安排,蔺成金将于下午2时带队对东坡区所有药店展开全面检查。“既然有人说药店里有假药,那我们马上就去查。”

   “其实我也是个受害者。”蔺成金称,“单位内部矛盾比较多,我只能说,干好自己的工作,至于别人怎么说就让别人说,有人想我这个位置,但首先要你做的事情要让人信服,说的话要让人信服。”

    “等几天我一定给你回复,今天下午我要带队检查。”说完这话后,蔺成金匆匆离去。

    调查组:

    限期15日内办结并作处罚决定

    对于21起案件查而不处的原因,眉山市药监局认为,总体反映出东坡区药监局办案不及时、办案效能低下等问题,导致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未得到及时惩处。

    继24日组成调查组调查后,5月25日上午,眉山市药监局调查组再次来到东坡区药监局,经研究决定,将21件查而不处的案件交由东坡区药监局局长陈勇亲自主抓,限期15日内办结,并作出处罚决定。下午4时许,四川省药监局相关人员也赶到东坡区药监局,对此事展开调查。

    本报记者 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