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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食品价格需建长效机制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3/10 9: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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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随着食品价格涨幅进一步回落,2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2%。这是2010年10月以来,CPI在“4”以上运转16个月以后首次回归“3”时代,同时也使我国居民储蓄重回“正利率”。专家认为,今年我国物价总体形势将进一步趋好,但影响物价的因素仍然较多,稳定以农产品为主的食品价格仍需构建长效机制。 食品价格涨幅回落带动CPI走低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月份我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2%,相比1月份10.5%的涨幅明显回落。其中,粮食价格上涨5.4%,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2.9%,鲜菜价格上涨6.5%。 不仅是同比涨幅回落,由于春节效应结束,2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1%。据商务部数据,上周(2月27日至3月4日)重点监测的食用农产品价格连续五周回落。 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说,我国调控政策效果继续显现,在无重大经济波动的情况下CPI回落成为“常态”;从食品价格走势来看,在经历1月份节气的影响后,价格也会回落,此外2月的翘尾因素也出现了大幅下降。 国家统计局分析认为,2月份3.2%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7个百分点,相比1月份的3.0个百分点明显下降。 农产品供应仍不可放松 随着CPI的大幅回落,我国物价的涨幅趋弱态势也越来越明朗。一些专家认为,近些年来农产品的供给有诸多不稳定性,保证农产品供给仍不可放松。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1月CPI反弹确属昙花一现。预计2012年前三季度CPI同比持续下行,第四季度同比有所回升的趋势判断,预计全年CPI同比涨幅在2.7%至3.3%之间,将比上年明显回落。 白朋鸣说,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存在两个波动因素。其一,市场供需波动性较大,虽然地方政府强调保障食品供应,但是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过大,养殖业经常存在供给不稳定的现象;其二,我国农产品需求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状态,由于生产规模的限制,导致市场供应量增长完全以从业主体数量为依靠,这些因素决定了供需市场偏紧的现状,稳定供给仍不可放松。 建立农产品价格稳定长效机制 专家认为,我国的农产品调控应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有效缓解价格时常大幅波动的困境,并且通过减少和优化流通环节,改变“两头叫苦、中间喊冤”的农产品供需格局。 虽然市场价格主要由供求关系决定,但农业生产者自身对市场价格同样缺乏主导权,大多只能“听天由价”。山东寿光市田苑果菜合作社经理李春香说,产品对接超市时,会有一个大体上的生产分配,规划哪些农户种什么。但合作社对产品的价格并不确定,只能随行就市,价格稍比市场价高些而已。 李春香建议,国家一定要建立一个信息发布系统,在每个县市甚至是每个乡镇统计重要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量和将来意向,以防止农民盲目种植养殖。“今年的红彩椒比较便宜,而黄彩椒就比较贵,如果提前有信息指导,则会好很多。” 白朋鸣说,农产品调控应该坚持两个扶持,一方面,要政策扶持农副产品供应量增长,鼓励规模化、产业化生产,以保证农产品价格稳定;另一方面,在产品销售渠道上,政府应着力扶持低成本农产品销售渠道,可以通过减税、减少农贸市场收费以及鼓励农超对接等模式来降低物流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