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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药品致死事件仍有疑问待解 |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更新时间:20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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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批号081101的“糖脂宁胶囊”。此前的1月17日和19日,新疆莎车县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上述药品后死亡。经新疆药检所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而广西药品监管局核查后认为,平南制药厂未生产过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的药品为假冒产品。
人们大都还沉浸在春节长假气氛之中,看到这样的新闻未免凛然一惊。这也恰恰说明,职能部门在事关民众生命健康的问题上在努力做到尽职尽责,这种努力未因春节长假而稍有懈怠。不过,正因为药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对于假药致死事件的处置不应停留在停用同批次问题药品的层次上,而应当有更为深入的跟进措施。 平南制药厂称自己未生产过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各级药监及卫生部门的采信,我们自然不必对此说有所保留。但是,如果有人或机构要假冒合法药品,最“安全”的办法不是捏造一个不存在的批号,而是直接克隆合法药品的生产批号。如果说081101批次的“糖脂宁胶囊”完全可以被认定为假冒,那么这个批次之外的同名药品却无法排除在被假冒的风险之外。因此,在停用已知假冒药品之外,对市场上销售的糖脂宁胶囊进行一次普遍的质量安全检查,显然不是多此一举。这也许会被称为有罪推定,但事关人命而且已经有人为此付出生命代价,有罪推定未尝不可。 经过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可以明确地认定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是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国药准字中药产品。081101批次“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于非命,可能的原因一是假冒,二是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所谓化学物质是相对中药成分而言,实质上“格列苯脲”并非不相干的毒药,而是治疗糖尿病的一种西药。尽管此药有副作用,但它并不必然导致病人死亡。到底新疆两名病人因何而死,仍然需要进一步去分析和确认。 既然职能部门认定081101批次“糖脂宁胶囊”为假冒药品,那么追查假冒药品的源头和渠道当是处置工作题中应有之意。一般来说,假冒别人药品的李鬼们并不会为真李逵的声誉负责。这里出现了一个让人费解的悖论,假冒者在假冒药品中添加了“格列苯脲”,其意图相当明显,就是用西药成分来增加中药“疗效”。以化学成分来显示药效,再宣称中药制品无副作用,这似乎已经成为某些不法者借药牟利的通用规则。去年10月被媒体揭露的“苗岭洁肤霜”,正是一面号称“草药奇珍”一面加入强力激素的假药。但是无论如何,假冒者替别人树牌坊的事情依然让人意外。真正的答案,仍然要等待职能部门的查处结果。 作为处方药的糖脂宁胶囊,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体上作广告,这应该是一个常识。然而,在四川省药监局2008年7月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糖脂宁胶囊因“未经审批,虚假宣传”赫然在列。今年1月21日,在辽宁省锦州市同类公告上,该胶囊再次榜上有名。在互联网上,糖脂宁胶囊的专门网站位列某著名搜索引擎搜索结果首位。页面内容多有溢美之辞,却丝毫不提及它的合法生产者,让人心生疑窦。到了31日晚间,该网站已无法正常访问,在某搜索引擎上也不见了踪影。这一切若是假冒者所为,自然为查处这一事件留下了蛛丝马迹。以查处不法者的方式,还真正的合法厂家一个清白,也是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作者:周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