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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六措施加强蔬菜生产信息监测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3/6 18: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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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蔬菜生产信息监测水平,指导各地合理组织安排生产,增强为蔬菜生产经营者的信息服务能力,促进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四川省农业厅下发《关于加强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人员与信息采集点。加强蔬菜信息监测队伍建设,安排固定的信息员和信息采集员。 二、统一信息采集标准。一要固定采集点(企业、合作社、大户),不得漏采或超范围采集;二要统一大宗蔬菜种类和产品类型,栽培品种必须是本县主栽品种,具有代表性;三要统一采集地点和环节,采集数据必须是当地农民生产的、首次批量交易的、初级产品。 三、按时报送信息。信息采集员须按时认真填报信息报表,并建立信息档案,由基点县信息员汇总后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时,要适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产销信息文字、图片材料,反映当地蔬菜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四、搞好生产信息服务。各基点县要通过开展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及时掌握本地大宗蔬菜生产的面积、产量、上市档期及产地价格等动态情况,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对“滞销”、价格异常波动等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安排茬口衔接,增强农业部门为蔬菜生产经营者的信息服务能力。 五、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为提高信息数据采集质量,各基点县要加强蔬菜监测信息员、信息采集员培训,按照《农业部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蔬菜信息监测月历》和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的有关要求,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障工作经费,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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