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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关尊严 建议出台《畜禽屠宰法》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3/4 20: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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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水肉的屡禁不止、食品添加剂的滥用、"三聚氰胺"牛奶等食品质量安全危机近年来成为舆论的焦点,食品行业的一系列顽疾严重危害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食品安全也成为本届两会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3月3日下午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做工作报告时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将是2012年人民政协开展调研议政和民主监督活动的一个重点。 3月3日晚,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务理事、反乙肝歧视著名人士陆军,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级工程师谢华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中心副主任王振宇等参加了中国青年网与搜狐网联合主办的"2012两会面对面"活动,共商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 尽早出台《畜禽屠宰法》,从源头上消灭注水肉 冯平委员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敦促完善屠宰管理的长效机制并出台《畜禽屠宰法》。他表示,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实施了一系列放心肉工程,猪肉市场安全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但生猪源头信息的缺失,屠宰加工缺乏监管,再加上注水肉等问题仍存在,要想彻底改善畜禽屠宰行业的环境,肉类食品安全应该从行政管理走向法制化管理。 对于如何更好地追溯猪肉源头信息,冯平有自己的看法:"免费发放耳标,发放防疫员的补贴,以后再出现什么问题可以查到源头,同时追究责任。"冯平同时指出,注水肉的出现,究其原因仍是有利可谋,因此他表示,希望国家规范屠宰场管理,取消代宰,严格禁止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出租给承包经营户使用。同时针对"注水肉"犯罪应加大打击力度,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冯平最后建议,《畜禽屠宰法》应有可操作性,应将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屠宰企业肉品安全责任保障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安全预警制度、安全危机处理制度、事故处理制度、事故赔偿制度等重要内容写入法律。 尽快修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缩小亚硝酸盐使用范围 "卫生部在2010年7月发布了公告,警告人们小心食物中毒。2010年上半年亚硝酸盐引起的中毒事故一共致169人死亡,半年发生10起食物中毒事故,比哪个行业的事故都要多。"谢华民结合自身研究向大家阐述了全国人大代表周有财领衔提出的禁止在餐饮制作中添加亚硝酸盐的议案。 谢华民表示,亚硝酸盐在餐饮行业的使用并不符合现在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45条规定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才可以使用。然而,亚硝酸盐在北京和深圳的餐饮行业已被禁用,可见亚硝酸盐在食品中的使用没有必要。 北京在2000年禁止餐饮行业使用亚硝酸盐,但是10年之后的2010年6月发生了烩面馆30人中毒事件,2011年4月发生女童亚硝酸盐中毒死亡事件。北京等个别地区的禁用令难以奏效,不法分子可以轻易从周边地区合法地买到亚硝酸盐。 谢华民建议尽快修改我国现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缩小亚硝酸盐的使用范围,仅用于预包装肉制品当中,严禁用于餐饮业。其次,应尽快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明确禁止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购买、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食品安全不止是健康问题,也是尊严问题 反乙肝歧视著名人士陆军表示,在食品安全这个大问题上,公众的作用也迫切需要加强。 第一,消费者没有充分的知情权,对食品里面有什么东西没什么东西、有什么危害没有什么危害并不清楚;第二,消费者在受到食品安全危害后获得司法救济的途径是缺失的。这些环节导致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非常被动。在消费者之外,比如媒体、公益人士和公益机构等,他们在试图监督食品安全的过程当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现在食品里面添加的东西太多,可能有十种,出问题的是哪种吧?是三聚氰氨还是亚硝酸盐,不知道!如果没有一个独立的机构出具可靠可信的检测报告的话,那么谁知道是什么物质在起作用?"陆军问。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中心副主任王振宇提出,食品安全不止是一个健康问题,也是尊严问题。吃的东西不安全,不止是身体受损,感情也受损。 "通过法律提高造假的代价成本,让受害者能够很好地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弥补自己的损失。" 陆军最后指出,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让消费者维权成本降低,违法的者成本提高,这样比单纯加强监管要有效。(记者 刘洪侠 谢东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