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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新国标上网征求民意 可致癌溴酸盐被限值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7/8  

    饮用天然矿泉水将首次规定溴酸盐限值,初定为0.01mg/L(毫克/升)。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消息,修订后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草案已上网征求意见。此前,该国标未制定溴酸盐限量要求。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列为可能对人致癌的物质。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早期我国很少使用臭氧对水进行消毒,因此《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未制定溴酸盐限量要求。但近年来,矿泉水企业普遍采用臭氧杀菌工艺,使得“溴酸盐现象”凸显出来。

    近日,质检总局已针对瓶装水中的溴酸盐开展专项抽查。在已检测的104种瓶装水中,有13种产品溴酸盐含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量要求,不合格企业已被要求立即整改。(王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