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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鲜膜新国标延期 不达标产品“潜伏”农贸市场
文章来源:海峡导报  更新时间:2010/9/2  

 

  (记者 香卉辉 实习生 李源泉)轻轻一撕、简单一包,便可以让食物延长“寿命”、保持新鲜,轻薄透明的保鲜膜给老百姓带来极大的便利。但由于其本质是化工合成的塑料,又与饮食健康息息相关,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制定了国家强制性新标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该标准原定于昨日正式实施。不过昨日记者获悉,保鲜膜新国标再次被延期实施。昨日,记者走访了厦门一些超市和农贸市场,发现市场上仍有不符合新标准的保鲜膜在出售。

  新国标将保鲜膜分三类

  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我国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新国标原定于昨日正式实施。依据新国标规定,食品用保鲜膜分为PE保鲜膜、PVC保鲜膜、PVDC保鲜膜三类;可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应标有 “食品用”字样;对于PVC保鲜膜应标有 “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语;可以用微波炉加热使用的保鲜膜,应标有 “可微波炉使用”字样,并要详细写明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等。而商家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的行为被明令禁止。

  三原因致新国标难实施

  不过,昨日下午记者获悉,原定于9月1日起实施的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新国家标准再次被延期实施,且延期至何时暂没有明确时间。据了解延期原因是行业协会申请,目前同意延期的文件已发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近期将会转发到相关行业协会。

  对此,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表示,现在还需要做相关的风险评估。保鲜膜新国标实施的困难大概有三个原因,其一是新标准将PVC保鲜膜纳入标准中,正式实施后,PVC保鲜膜的生产将合法化。而2005年日韩致癌保鲜膜转到中国的报道,已经使国人对PVC保鲜膜忌惮万分;另外新国标的实施,需要生产企业在送检产品时,提交相关的数据,但大部分企业不具备科研能力,没有相应的检测仪器,不能提供相应数据,检测机构难以检测和判定,造成标准无法执行;第三点就是保鲜膜使用后混合在厨余垃圾中,不易回收处理,若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塑料短期内不易分解,给环境污染治理造成压力。

  不“达标”保鲜膜仍在用

  昨日,记者就保鲜膜的销售情况走访了岛内部分超市和农贸批发市场。

  在大多数超市,记者看到销售保鲜膜的专柜里,绝大多数保鲜膜标称材质属PE膜,即聚乙烯膜,并明确标有“无毒、安全、方便”,可适用于微波炉加热等字样。有少量PVDC保鲜膜,且外包装上都有警示性标识。但部分适用于微波炉的保鲜膜,并没有按照新标准详细注明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

  但在农贸批发市场,记者发现PVC保鲜膜占有一定份额,而且有部分PE保鲜膜没有标识,不符合新标准。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这些没有标识的PE保鲜膜的生产日期都比较早,大部分是2009年,甚至还有2008年生产的。

  一位店主对记者说:“我不知道保鲜膜也有标准。这个(保鲜膜)只要闻起来没有味道,顾客一般都不会管那么多。”此外,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在销售保鲜膜的专柜里,一般都是保鲜膜和保鲜袋混在一起卖,而部分品牌的保鲜袋都没有标注“可食用”。

  “不管是哪种,保鲜膜最好少用,有些保鲜膜含有的增塑剂会渗入食品中,威胁消费者健康。”食品安全专家最后提醒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