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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民警,男子抱一捆罂粟就跑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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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平原派出所民警来电:我们发现民主路与金桥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食品厂院内种着罂粟,准备予以铲除。
民主路与金桥路交叉口南侧的一家食品厂内,竟然有人种植了近百株罂粟!尽管种植者用玉米秸在罂粟周围围成栅栏以遮人耳目,但这一切仍未逃过民警的“法眼”。 5月15日上午11时许,记者随梁园公安分局平原派出所的6名民警一起来到民主路与金桥路交叉口南侧的一家食品厂。“罂粟就种在食品厂院内东南角的麦田旁。”民警说。 然而,当记者和民警进入食品厂后却发现,罂粟已经被人拔掉扔在麦田旁。从痕迹上看,原种植罂粟的地方是一块方地,可能是种植者担心被人发现,罂粟田四周用玉米秸围成了一个栅栏以遮挡视线。正当民警准备清点罂粟时,不远处的一间屋后有一名男子抱着一捆罂粟向西狂奔,民警当即追了上去,并在厂房内将其控制。 经民警清点,铲除的罂粟共97株。记者注意到,大部分罂粟已经接近成熟,小部分还开着艳红色的花,平均每株上有5个果实。 据平原派出所所长李忠良介绍,所铲除的这些罂粟再过几天就成熟了,而经过粗加工后的罂粟汁液将成为毒品,很可能会流向社会上的吸毒人员。 经调查,被民警控制的男子是该食品厂的一名看门人,姓马,52岁。马某称,他种植罂粟主要是觉得罂粟花比较好看,以用来观赏的,另外还想用罂粟壳治病。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目前,警方对马某作出了治安拘留7天,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而缴获的罂粟将被集中销毁。 商丘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