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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流通免增值税 威海百余业户年减负1000万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2/23 14:2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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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后,超市经营成本降低了,蔬菜价格也随之降低,超市客流量和蔬菜销量均增长了30%。”昨日,经过仔细核算后,山东威海市区家家悦中心店店长隋高远告诉记者,自今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新政实施后,不仅帮企业缓解了经营压力,提高了市场份额,也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经初步预测,今年威海市百余家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可少交增值税1000多万元。 黄瓜每公斤6.96元,西红柿每公斤6.56元,圆葱每公斤1.96元……记者昨日在家家悦中心店看到,店内蔬菜价格与市场零售价格相差不大。“免征增值税后,减轻了超市经营成本,经统计,目前超市蔬菜价格环比下降了30%。”隋高远告诉记者,以往按照税收政策规定,一年下来全市家家悦连锁店销售蔬菜需要缴纳100多万元的增值税,如今省下来的这笔钱可以降低菜价,让利于民,让百姓吃上便宜、优质的蔬菜。 威海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前,国家对蔬菜流通环节征收的增值税主要有三类情况:销售农产品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3%的税率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则执行3%的征收率。此次免征增值税的蔬菜品种达到219个,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另外,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也被纳入免征范围。 “该政策的落地可以降低蔬菜的物流成本,对稳定蔬菜价格发挥积极作用,为市民菜篮子减负。”采访中,相关经营业户纷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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