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观点:粮食法对转基因规定过分含糊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2/23 14:11:06  

  国务院法制办2月21日公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有涉及转基因的内容非常简单——“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有多位业内人士称,作为一部法律,“意见稿”中用“有关规定”说法“过分含糊”,有待于在修改中进一步澄清。

    “这是中国首次在立法中明确将对转基因进行管理,这表明相关政府部门倾听和尊重了公众的声音与诉求,是对公众的利益和健康负责任的举动”,长期关注转基因动向的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锋说:“但是,‘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足够完善,都有待于进一步澄清。”

    方立锋表示,目前来说,中国现有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仍然存在立法层次低、监管权责不明确等问题。因此,亟需加快转基因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进程,以进一步加大对转基因作物及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等人也认为“意见稿”中用“有关规定”来表达显得“过分含糊”,应该有更为明确清晰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