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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4亿元奖励粮食生产先进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2/20 21:26:43  

是去年的4倍多,创历史之最

今年我省奖励粮食生产先进资金将达2.4亿元,是去年的4倍多,为我省粮食生产史上最大的一次。这是2月17日记者从全省春耕生产暨川南抗旱减灾现场会上获悉的。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表彰鼓励粮食生产先进的精神,激励粮食主产市(州)、县(市、区)政府发展粮食生产、增加粮食产量的积极性,在国务院表彰奖励我省12个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基础上,省政府将对部分粮食生产、增产大市(县)进行奖励。

奖励的范围包括5部分。国务院表彰奖励我省12个粮食生产先进单位,每县由中央各奖励1000万元;对近3年市(州)粮食生产、增产总量排名第一的南充市和达州市,由省政府各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10年粮食产量居全省前15名的达县、渠县等15个县(市、区)(中央表彰奖励的12个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除外),由省政府给予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每县奖励500万元;对2008-2010年年均粮食产量达到5亿斤以上,且不在前述奖励名单中,2010年粮食增产幅度在全省排前5位的隆昌、通江等县给予粮食增产大县奖励,每县奖励500万元。

奖励资金将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发展和流通设施建设。雁江区、射洪县、安居区和平昌县奖励资金应全部用于粮油生产发展;其余各县(市、区)奖励资金中,70%专项用于粮油高产高效创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等与粮油生产发展直接有关的支出,30%专项用于粮油收购、仓储、流通、加工等流通设施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