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内部分大城市如上海、北京已经出台各自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但因为地方法规执行力度小、执行效力差、管理部门职责不明、公众认识度低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地方级《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陷于“有法不依、违法难纠”的尴尬局面。这是记者昨日从在沪举行的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2011年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此次年会上发布了《2011年度行业发展报告》,报告中指出,在餐厨垃圾处理方面,仍存在“地方管理法规实施效果不佳、餐厨垃圾收集困难、技术路线不成熟、餐厨垃圾的资源转化率较低”等问题。 在餐厨垃圾收集方面,过去餐厨垃圾产生者将餐厨垃圾卖给非法收运人员,能够获得一定费用,一旦统一收集处理,不仅没有了这部分收入,有可能还要交纳垃圾处理费。因此,很多餐饮单位不愿缴费而持抵制态度,并继续将餐厨废弃物偷偷卖给养猪户,导致一些已经建成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吃不饱”。其次,由于政策及管理不完善,导致收集到的餐厨垃圾中混有大量生活垃圾,增加了处理难度,并直接影响终端资源化产品的质量。 (记者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