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倩
记者对乌鲁木齐40家中小型餐馆消毒柜使用情况的暗访结果令人瞠目:35家餐馆都将消毒柜当成橱柜用,餐具消毒很难保证。 然而此现象屡见不鲜,放远视线,某城市也存在。为何餐馆的消毒餐具不消毒,而只用来存放碗筷?为何给消毒柜断电,不让其发挥本身的功用?笔者认为,原因很多,该问责的对象也很多。消毒柜虚置,其实是很多环节对其轻视的后果,该问责的应该是这种“环环轻视”。 说到首要原因,应该是“餐馆卫生意识差”。众所周知,商家必要盈利,而且我们都很认同“无商不奸”这句古语。打开消毒柜,就等于打开了水龙头和电闸,很多餐企为了节省,便省掉了消毒柜;其次,我们不得不问责相关政府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企业都要配备相应的消毒设施,各种公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过消毒方可使用。如违反规定,首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罚金;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吊销卫生许可证。对只应付检查而消毒柜并未起到消毒作用的饭店、餐馆,必须予以查处。很明显,相关法律针对此问题已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法规力度不够、可操作性也不强。试问,相关监管部门该如何发现问题,并时时监督?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再次,当问责我们消费者自己。上文报道中也提到:某位受访者经常向同事们提起此事,但同事大多不以为然地告诉她“在外就餐,这很正常”——消费者是最终受害者,但无疑也成了该隐患的制造者。消费者忍气吞声,对自身权益的轻视,必然导致部分卫生状况差的餐馆还能照常经营。 从餐企到相关政府部门,再到消费者,如果从问题一出现每个环节都能足够重视,并从自身寻找漏洞可能存在的原因,那么消毒柜也许就不会“虚设”,我们一日三餐的卫生状况也会再多一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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