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绿色食品”泛滥 农业部出手强化管理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2/9 18:19:19  

2月8日讯 市场上“绿色食品”泛滥,部分企业为谋取利润,不惜偷梁换柱,冒用滥用绿色食品标志。为进一步强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农业部对1993年发布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发布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月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10日。
  征求意见稿共五章三十二条,要求产品或者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申请企业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并规定了标志使用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3年,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者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授权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