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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面包获利12元 遭查处被罚款2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4/29  

     近日,巴州区工商局梁永工商所查处了一起销售过期食品案,对当事人处罚款两万元。

  3月26日,巴州区工商局梁永工商所接到巴中市12315举报中心电话,称有人举报某中学食堂销售过期面包,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经查证,该中学食堂在3月25日晚销售给学生的草莓味、奶香味面包已超过保质期2天(该面包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10年3月14日”,春季保质期为10天)。上述面包销售单价为1元/个,到查处时当事人共获取违法所得12元。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元、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巴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