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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破题贵州仁怀酱香白酒产业发展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21 11: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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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有关专家到贵州仁怀市调研酱香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专家组在听取该市酱香型白酒产业相关工作汇报后指出,酱香型白酒生产历史悠久、具有自然特色和一定的生产规模,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是靠积累而来,要积极培育、打造,同时也要和茅台酒的发展找好契合点。仁怀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将进一步推动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本次调研工作得到贵州白酒业的关注,业内人士认为,如何做好贵州茅台酒和酱香白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是仁怀白酒产业发展一个破题。 据介绍,2000年,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向贵州省政府提出了茅台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范围的界定申请。同年,经贵州省政府、贵州省质监局核准,确定了茅台7.5平方公里贵州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同年8月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2001年3月29日,茅台酒正式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茅台酒成为中国首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白酒,而茅台7.5平方公里的范围成了茅台酒的核心源地。 去年3月,经专家论证,拟调整扩大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地域保护范围,拟新增面积为7.53平方公里,保护地域面积调整为15.3平方公里,为此前保护地域的1倍,新增茅台酒地理标志地域保护区域具有酿造茅台酒的优良环境,也是支持茅台酒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茅台酒作为贵州省白酒的“航空母舰”,一直是贵州的骄傲,由于特殊的地理来源和质量要求,限制了其生产地域的扩大,而其特殊的传统制作工艺也制约了生产周期,难以有很大的飞跃性发展,但市场的需求又要求它做强做大。2010年,贵州白酒工业产值以203亿元排名全国第三,但其产量仅为16.04万千升,在全国排名第13位,其中茅台集团产值为150亿元,整个贵州白酒产业发展严重不均衡。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期间该省白酒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白酒产量确保80万千升、力争100万千升,占全国白酒市场的份额10%左右,白酒工业总产值确保1300亿元,力争1500亿元;培育一批名优品牌,新增6~10个中国驰名商标和一批著名商标。 仁怀市是贵州白酒工业的核心区,也是我国酱香型白酒的主要生产基地,因此,除了要把茅台酒做强做大,整个仁怀白酒产业必须进一步扩大再生产,按照遵义市计划,就是要以贵州茅台集团为建设主体,以茅台酒现有生产区为基础,规划建设15平方公里的国酒工业园区,集中优势资源支持茅台集团发展,同时加快仁怀名酒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深入推进仁怀名酒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创建,全力振兴鸭溪酒、习酒、董酒、湄窖、珍酒等传统老牌名酒,加快培育金士酒业、钓鱼台国宾酒业、酒中酒业、糊涂酒业等新兴名优白酒企业。 因此,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调整和酱香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推进势在必行。事实上,在白酒业内,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一直存在争议。一是“贵州茅台酒”标志为茅台集团所独占,保护区域内其他酒厂不能使用,这有悖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原则和含义,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理标志应有的对所保护地区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二是假冒茅台商标的产品大量存在,客观上又影响了茅台酒的信誉,这些侵权行为大部分来源于茅台镇周围的大量小酒厂,使得茅台酒厂每年须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打假。 专家建议,正确运用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完全就可以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可以由当地政府组织以茅台酒厂为龙头,联合茅台镇的有关酒厂成立贵州茅台协会,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集体商标一旦获得,就产生品牌效益。再由茅台酒协会制定茅台酒行业生产和质量标准,让所有参与协会的企业,都统一按照茅台酒生产工艺标准生产。只要产品质量符合茅台酒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都可以使用“贵州茅台”集体商标。为保证现在茅台酒的国酒品牌,其他酒厂生产的就可称为茅台大曲、茅台窖、茅台液、茅台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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