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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有“地沟油”问题将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食品产业网  更新时间:2010/7/20  

  中国政府网19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通知要求,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通知还要求,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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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今起征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佘双贵 实习生 郭文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日前出台,其中提到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其实,长沙市早在去年就已经对《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今天起,该办法草案在本报征求意见(详见A8版),市民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本月28日前反馈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记者了解到,根据此草案,长沙市众多酒店、餐馆、食堂等餐饮网点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存放。同时,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