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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岑溪市2011年消费投诉75起 同比下降3成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9 18:4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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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岑溪市工商局、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与去年同期共受理各类有关消费投诉10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万元相比,分别下降30%、41%。
据有关人士分析,促使岑溪市消费申诉率明显下降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原因:
一是全市消费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岑溪市工商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大力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查农资、家用电器、手机、儿童玩具等消费投诉较多的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狠狠地打击了制假售假等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二是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岑溪市工商局结合日常巡查工作,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镇、村街、社区及学校周边,向广大经营户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和进销货登记台账,落实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恪守商业道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做到诚实守信、文明经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通过引导教育,绝大部分经营者能够做到不购进、不贮存、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坑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中发生的消费纠纷都尽可能自行现场协商解决,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从而形成文明守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消费。在“3.15”期间,岑溪市工商局积极联合消委会、农业、质监等10个部门,在市区、各镇、村街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宣传咨询台,开展声势浩大的“3·15”宣传活动,现场向广大人民群众详细讲解辨别假冒商品的技巧,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同时,对假冒伪劣的饮料、家用电器、手机、烟酒等1100多个品种、标值85万元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公开曝光,启迪群众展示维权案例和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通过这些活动,使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识假辨伪的能力不断提高,练就了一双“金睛火眼”,不轻易踏入“消费误区和陷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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